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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为了贯彻落实《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乐清市财政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小学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乐教〔2019〕94号)和《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乐教普〔2020〕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更好地发挥校内托管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做好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特郑重告知全体学生家长:我校严禁教师借校内托管之名进行另外收费。
现请广大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监督,如发现教师借校内托管之名进行另外收费,您可以拨打电话反映情况,或将相关材料和有关证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邮箱,我校将认真对待您反映的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上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感谢您的支持!
电话:0577—57578758
邮箱:yexxzs@163.com
乐清市乐成第二小学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