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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昨夜这些人被查处,有你认识的吗...不然好几个月见不到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0/11/18 09:59:05 发布 来源:乐清交警 作者:乐清交警 15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酒驾猛如虎

秒秒钟就会引发事故

▲酒驾事故历历在目

前车之鉴比比皆是

但仍有一些驾驶员视而不见

“我只喝了两瓶清醒着呢,没事”

“晚上这么迟了交警早下班了,没事”

你的生命经得起一次次的侥幸吗

酒驾既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也是对他人构成威胁

对于这种行为

蜀黍必须曝光

01

姓名:胡*双

车牌号码:浙C18D1J

查获时间:2020-11-16 22:11

地点:乐清市区旭阳路双雁路至良港路段

酒精含量:44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姓名:林*新

车牌号码:浙C1KP97

查获时间:2020-11-16 23:27

地点:虹桥镇新丰路1000号路段

酒精含量:134mg/100ml(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姓名:倪*

车牌号码:浙CU5W21

查获时间:2020-11-16 23:35

地点:虹桥镇新丰路1000号路段

酒精含量:111mg/100ml(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姓名:王*倩

车牌号码:浙CH36U0

查获时间:2020/11/17 00:21

地点:乐清市宁康东路双雁路至良港路路段

酒精含量:29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姓名:詹*杰

车牌号码:浙C75D5V

查获时间:2020/11/17 0:58

地点:乐清市宁康东路双雁路至良港路路段

酒精含量:31mg/100ml(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法律链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成本高

你的人生输不起

最后,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乐清公安交警始终保持

不间断的力度严查酒驾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一定不要心存侥幸

一定不要酒后驾驶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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