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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提出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真的有用吗?
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引发了很多网友的激烈讨论
图源:图虫网(ID:916242701842513947)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首先,离婚冷静期设定为30天;
其次,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再一个”30天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此外,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业务。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
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
那么新的离婚程序是什么?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可以有效避免夫妻之间
因为冲动而离婚的情况
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
如果存在家暴的现象
那离婚冷静期的设置
是否会使受暴者遭受更大的伤害?
对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回应称
离婚冷静期制度
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
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
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立法者在规定很多制度时,会对多种利益有所考虑,不会维护一种绝对自由,因为这种自由其实会对其他权益或利益构成影响。
图源:图虫网(ID:959730963709296823)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适用该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重婚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从而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除了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
在《婚姻法》的基础上
对结离婚有关规定也作了进一步完善
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但新增条款,明确了“患重大疾病一方的婚前如实告知义务”;
删除了“胁迫婚姻情形下婚姻登记机关依申请的撤销权”,改为全部由人民法院处理;
图源:图虫网(ID:902492699047624764)
婚姻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除原《婚姻法》“要查明双方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规定继续保留外,增加了“对双方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查明”要求;
《民法典》在总结吸收经验、结合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家风和家庭文明建设、夫妻财产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也作了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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