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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石街道严管示范路交通管理通告!处100元罚款、记3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1/02/05 16:07:03 发布 来源: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白石记事 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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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白石街道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白石街道重点道路实施严管示范管理通告如下:
  
一、严管示范道路
站前大道:站前路至中雁路。
二、严管措施
1.禁止机动车在上述道路(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下同)停放或不按规定临时停车(除已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外,且须按顺向停车)。
2.禁止非机动车在上述道路停放(除已施划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外),在已实行机非隔离道路通行时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禁止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非混合道路靠右侧行驶。
3.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上述道路违法停放严重影响通行或秩序的予以拖离。
  
三、处罚规定
机动车在上述严管示范道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非机动车违法通行、停放的罚款处理,拒绝缴纳罚款的予以扣留车辆。
  
四、本通告从2021年2月10日起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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