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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最新人事任免公告!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0/12/23 21:51:21 发布 来源:中国乐清网 作者:乐清新闻 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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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事项和其他事项。



来看看人事事项,有任免公告
↓↓↓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6号)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陈伟华为乐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包小闯为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济斌为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浩为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汤建鹏的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金财的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章显岳的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2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7号)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志洪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连建浩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克胜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翁垟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少飞的乐清市人大常委会白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2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68号)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

万立晓、叶国钢、林建斌、倪星海为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天成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2日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包小闯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乐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的有关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包小闯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其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黄海强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海强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事项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亚丁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亚丁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浩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浩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余海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余海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事项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立志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立志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晓斌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徐晓斌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章纪华请求辞去

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2日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乐清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章纪华辞去乐清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新闻来源:中国乐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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