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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下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六十一场新闻发布会。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先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1月14日,浙江新增确诊病例1例(由日本输入),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已排查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1月14日24时,浙江已连续212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10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1例,其中境外输入29例、省外输入1例。
1月13日6时,海宁市报告1例河北省石家庄市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系杭海城际铁路某标段员工,户籍为石家庄市行唐县。该感染者于2020年12月29日由石家庄正定机场乘NS3275航班于19时抵达杭州萧山机场,由同事开车接回单位宿舍。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5日正常上班。
1月5日按照浙江对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对该感染者进行核酸和抗体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随后在单位宿舍实施日常健康监测,在期满的1月13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目前该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治疗,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
当地立即开展流调排查,对87名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199名一般接触人员实行居家健康观察;对感染者工作及经过的相关场所进行临时性封闭和终末消毒;累计检测人员样本14666份、环境样本128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确保打赢冬春季疫情防控攻坚战,浙江决定,对出现快速扩散社区传播态势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城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在浙本地无固定居所的,居家健康观察可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对暴发较多病例的疫情中风险地区,为有效防止和阻断跨区域蔓延,经综合评估,也可对其所在城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鉴于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被列为高风险地区,所辖多个县(市、区)均出现中风险地区;邢台市所辖南宫市出现较严重的聚集性疫情,多个街道被列为中风险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惠七镇被列为高风险地区,全县被列为中风险地区。上述城市在全域范围已严格控制人员外出。
为进一步完善闭环管理、防止疫情传播风险,浙江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相关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在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刚才通报的1月13日海宁市发现的石家庄市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就是当地按照“7+7”健康管理措施主动筛查检测的结果。
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核酸监测。以春节返乡人员、入境人员、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人员、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以及近期参加过婚礼、葬礼、集会等聚集性活动的人员为重点,定期进行抽样核酸监测;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冷链食品或其他物品,村内民宿餐馆、养老院、农贸市场、宗教活动场所等场所环境,定期进行采样检测。按照“中心村为主,行政村全覆盖”原则,今年一季度各乡镇对重点人群、重点物品和环境主动采样检测每周不少于30份样本。
现场,陈广胜还就大家关心的问题作了回应。
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海关检验检疫人员、港航监管人员和引航、理货、装卸、搬运、运输等环节相关工作人员;
国际、国内交通运输司乘人员及其他直接服务旅客的工作人员;
面临较高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的边境口岸工作人员;
医疗卫生人员;
国际航行船舶修造等相关工作人员;
涉及入境物品的相关工作人员;
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水、电、暖、煤、气等公共服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信等相关工作人员。
紧急接种的重点人群年龄段为18至59周岁。
在上述十类人员中,有的表述为相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一线工作人员,即与社会公众直接接触提供服务,或者与感染风险较高物品及环境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如窗口服务人员、路面执勤人员、入户服务人员、直接作业人员。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浙江对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严防数据泄露的问题有何规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浙江积极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技术手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精密智控机制,在实战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浙江于上个月还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对相关问题综合提出规范化要求。
对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浙江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除依法依规获得授权或指定的工作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未经被收集者同意,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通信软件等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即使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也应坚持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本地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按规范要求及时公布疫情发生地点、范围、原因、发病人数及处理措施、控制情况等信息的同时,不得公布人员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对故意泄露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窃取、滥用信息,导致公民隐私权受到侵害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李洁、张兆都就浙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外来务工人员留浙过年可享受的福利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现阶段,浙江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怎样?
加强健康宣教。做好群众健康宣教工作,倡导就地过节,鼓励错峰返乡返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活动,充分利用“浙里办”等“不见面办理”平台,减少居民跑动次数。
加强特殊服务。有计划地组织发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和党员志愿者、居民骨干等,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残疾人、居家健康隔离等特殊或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代办跑腿,及时提供服务保障,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加强网格管理。村(社区)服务(活动)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日常健康监测和精准分类管理工作,督促其做好日常健康防护。村社区的显要位置要公示网格管理负责人、村(社区)值班电话等信息,严格值班制度,确保沟通联络顺畅。
1月7日,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的通知》,主要从控制入院人数、减少家属探视、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设立隔离场所、开展培训演练以及实行清单管理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控制入院人数方面,要求养老机构暂停接待外来参访、外来人员培训、等级评定、大型迎新春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凡进入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的,须经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做好防护措施。
减少家属探视方面,实施预约探视,每个院内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要求养老机构在院门口或一楼设立探视室,合理设计探视路线,不与老人活动路线交集。减少家属对老年人的物品转交,衣物、药品等必备物品可以转交,转交过程要注意消毒。养老机构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管理方面,进入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照料中心必须量体温、亮绿码、查行程,减少人员聚集。市级民政部门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暂停服务。
设立隔离场所方面,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空置率高、具备生活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单元,设置老年人隔离备用场所,隔离点应当储备生活物资和防控物资。
开展培训演练方面,要求各养老机构按民政部发布的机构疫情防控指南,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严格按规范进行防控和服务,确保“零感染”。
实行清单管理方面,按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对规模较大、进出人员较多、人员集聚程度较高的养老机构实行重点场所清单管理,每日按时上报信息。
下一步,将根据疫情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导,实施动态管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浙江养老机构内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12月29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儿童福利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防松劲、补漏洞、强管理,确保儿童福利机构不出现疫情。
落实两个防控指南。儿童福利机构所在设区市无本土确诊病例的,执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立即执行《所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应在地区风险等级调整提升前,对所在设区市所有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执行14天一班的轮休制,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对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加强机构防控措施。儿童福利机构暂停来访接待、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取消所有外出及机构内集中性活动;对儿童生活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除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该区域;服务儿童的工作人员为专职人员,不得交叉服务其他服务对象;为机构外就学儿童划分独立的生活区域,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开展心理疏导,做好孤残儿童和工作人员的心理调节和精神慰藉。
关爱保护困难儿童。针对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加强对其家庭疫情防控的支持,落实探访走访制度,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职尽责,配合学校、社区等落实防控措施。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作用,高度关注因疫情导致监护缺失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下一步,浙江将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儿童福利机构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儿童群体的救助保护,筑牢儿童安全防线。
开展节日慰问。积极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深入基层企事业单位,慰问“两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的留浙留企过年务工人员。重点针对环卫工人、快递小哥、网约送餐员等职工群体,为他们送去防疫物资和慰问金、慰问品等,让他们在坚守岗位、留浙留企过年时感到安心、舒心、开心。
丰富节日生活。要求各级工会在疫情防控允许的前提下,适时组织留浙留企务工人员当地游、一日游,邀请他们留在浙江寻年味、品民俗、话新春;免费开放工人文化宫、职工学校、职工书屋等,为务工人员节日期间锻炼和学习提供场所;组织各级各类职工文艺团体以“轻骑兵”形式开展小型、分散的文艺演出;充分利用工会微信公众号、“职工云学堂”等平台,组织开展各类职业、生活技能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进一步丰富留浙留企过年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维护职工权益。指导基层工会与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妥善安排好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职工群众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发放好节日福利物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的劳动关系调处职能,联动和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各类劳资纠纷,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两清零”,切实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同时,大力开展防疫健康宣传工作,提升务工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引导他们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切实维护务工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最近各地纷纷为留浙员工提供一元电影、留岗红包等,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享受哪些福利?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版式:陈迪